铁岭新星村镇银行关于 2024年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操作事项的公告

尊敬的铁岭新星村镇银行客户:

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公告〔2024〕第11号,积极响应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《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》,我行拟于2024年10月25日对符合条件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进行批量调整,现将有关操作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调整范围

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,将实施存量房贷利率调整:

(一)2024年10月25日(不含)前我行已发放的用途为购买住宅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。

(二)执行利率在LPR基础上加点幅度高于-30BP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(包括首套、二套及以上)。

(三)须为浮动利率定价方式,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贷款须先转为浮动利率再进行调整。

二、调整规则

(一)利率高于LPR-30BP的全部存量房贷统一调整至LPR-30BP。

(二)对于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的房贷,需客户先提出申请转成浮动利率,以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(LPR)转换为加点形式,转换后如利率水平高于LPR-30BP,再将加点幅度调整至上述下限。利率转换后不得再转回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。

三、调整方式

(一)以浮动利率定价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(包括首套、二套及以上),客户无需申请,我行将统一批量调整。

(二)存量固定利率和基准利率贷款,客户需联系贷款经办机构申请调整利率定价方式,转换为LPR浮动利率定价后,再按上述调整规则进行利率调整。

四、申请及调整时间

(一)符合条件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,我行于2024年10月25日集中批量调整合同贷款利率,批量调整后于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,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。

(二)当前执行固定利率或基准利率定价、“二套转首套”业务,客户自公告之日至10月23日(含)向贷款经办机构发起申请,审核通过后,我行于10月25日进行集中批量调整贷款利率,当日起按新的利率水平执行,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。

(三)自2024年10月25日(含)起,客户可继续通过贷款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定价方式转换、二套转首套。符合调整条件的,按照规则随到随调,新的利率自调整日生效,调整前利息按原合同利率水平计算。

五、申请渠道

客户需到贷款经办机构线下申请办理利率调整。

六、温馨提示

(一)对可纳入本次批量调整的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,如客户不同意调整的,可于2024年10月23日(含)前,联系贷款经办机构,提出不同意调整的书面申请。

(二)本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,我行不收取任何费用。我行没有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、人员代为办理,请广大客户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活动,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。

(三)我行将于10月25日起,向完成本次利率调整的客户,通过短信告知客户利率调整结果。如客户对利率调整事宜存在异议,可在利率调整后联系贷款经办机构。

(四)本次我行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仅调整贷款利率加减点,其它合同要素(如贷款余额、剩余期限、重定价日、重定价周期等)不变。

如需进一步咨询,您可联系贷款经办机构。衷心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行的大力支持。

特此公告。

 

铁岭新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

二〇二四年十月十四日